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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zigeunerwei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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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zigeunerwei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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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igeunerweisen,流浪者之歌

    → zigeunerweisen为德文,西班牙作曲家萨拉萨蒂创作的管弦乐队伴奏的小提琴曲

    在最后一次与学姐共尽晚餐之后,我在礼拜二傍晚回到纽约,ashley有义气地来机场接我,就和我第一次到纽约的时候一个样,但唯一的不同在于现在的我们对彼此已有了熟悉感,并且,当她一见到我,不是温暖的问候,而是披头就问:「你们怎幺了?」

    「我才刚下飞机耶,太欺负人了吧妳。」我瞪着眼儿拧眉,对于友情有点失望。

    「那妳好吗?」

    「还好。」

    「好,所以你们怎幺了?」她替我拿走行李,眉开眼笑地问。

    我抢回我的行李,并且轻蔑地看着她,她殷勤地像只讨食物的小狗,我说:「我们分手了,分得愉悦果断,就像铅笔笔芯断掉那样清爽,灰白的天停止泪流,世界明媚了,就是这样。」

    「我只听得懂妳说的第一句。」

    「没关係,反正只有那句重要。」我咕哝。

    「喔,狄夕有封信要给妳。」

    「信?」我万分地错愕,踩着帆布鞋一个踉跄,但我随即以惊人的平衡感稳住了身子,更保住了面子。

    「对啊,到家拿给妳看。」

    我两手一摊,只剩「好」可以说。

    「妳没偷看吧?」

    「当然没有,我有良心得很。」她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我感到很欣慰。

    纽约没有因为我一个多礼拜的缺席而改变,繁忙的街道,形形色色的人们,踩着高跟鞋的、踩着滑板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他们的生活轨道。

    「妳去了旧金山哪里啊?快跟我分享。」

    ashley从后照镜看着我,我手肘贴着车窗底撑着下巴,闭着眼回答:「没去哪里,就饭店跟音乐厅。」

    「骗人!妳不是说妳要去找妳朋友吗?」她尖叫,这一个礼拜以来我一直很想念她的尖叫声,特别有活力。

    「有啊,我有去找他。」

    「那妳那幺早回来干幺?妳去玩不用花钱耶!」

    她不断碎念,说我不懂得好好利用这段假期,只有傻子才会办完正事就回来,我听着听着笑了:「我也不知道。」

    街上很吵,我又讲得小声,ashley受不了便问:「妳说什幺?」

    「没事。」我睁开眼睛,恬淡地微笑。

    我有新讯息。

    我把讯息提示的声音设定成斗牛曲《卡门》结尾的高音「la」和「re」,铿锵有力地,很振奋人心。

    「到纽约了?」是邱晨。

    ashley握着方向盘问:「谁啊?狄夕吗?」

    我翻了白眼对她摇头,同时按下发送回覆邱晨:「对。」

    「那就好,保重。」他很快地回讯息了。

    红绿灯由绿转红,又从红转绿,我点着键盘再次输入:「我跟你说,我好想打篮球。」

    接着,直到我们回到家,手机才有新讯息的反应:「来。」

    简单的一个字,「来」,去旧金山吗?傻了吧,我才刚回来纽约呢,将近三千公里的距离,又不是台北市到新北市,短则跨一步,再长应该也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的车程。

    走啊,我们去打球。

    如果生活可以那幺轻鬆,那我会说:「好,等我,我马上到。」

    「信在妳钢琴上了。」

    「好,谢啦。」我脱掉外套,顿了顿,又问:「我问妳啊,妳怎幺知道我们分手了?」

    她拍拍我的肩,了解似的笑了笑:「他拿信给我的时候告诉我的,妳放心,全校大概只有妳我他知道而已,除非他再告诉别人。」

    我抱住她,虽然偶尔很讨厌,但她还是我最好的室友,对我而言不像学姐的学姐。

    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幺要面子的他不会告诉别人的,即使他隔天就要消失在地球上也不会,因为他不会想为自己在别人心中留下一个被甩了的印象。

    「最亲爱的路庭:

    第一眼见到妳,我就觉得妳很美,妳美得很自信,美得很耀眼,妳很清楚自己要什幺,于是我喜欢妳。

    不管理由是什幺,谢谢妳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在一起,这两年我特别开心,虽然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有今天,如果再走久一点,妳没提,面对妳看着我时的眼神,我可能就会提了,妳怎幺不等到那天让我提呢。

    对别人来说,妳可能是天使或女神,但在我心里嘛,妳是恶魔,是魔女,我第一次那幺认真地面对一段感情,就这幺被妳的『我们分手吧』给毁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被甩,要是我哭了妳说妳心疼不心疼。

    该说的想说的在电话里都说了,祝妳幸福,但我会比妳更幸福。如果妳找不到比我更帅更有才华的男朋友,妳还是可以回来找我。

    我帮妳介绍。

    帅气的钢琴王子狄夕」

    他的字好丑,这是我看完信之前和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明明就不太会写中文还硬要写。

    但是,我为什幺要等到那天让你提呢。

    但是,我怎幺可能会沦落到需要你来帮我介绍男朋友。

    但是,这丑丑的字,很真实。

    也许我往后的生活里不再有太多的你存在,但至少在过去的时光中,你佔了一个不小的位置,这个位置可能不是很浓厚的爱情,但会是很棒的陪伴。

    「妳看起来很想跟他复合。」ashley站在门口看着读信的我,满脸揶揄。

    「妳怎幺会这幺想。」我把信纸收回信封并放进抽屉,「眼前有大片的草原,我干幺吃回头草。」

    「好,对,你们已经分手了。」

    「没错。」我微笑。

    「我回纽约了。」我告诉狄夕,「信看了,谢谢你啊。如果你需要中文写字家教,我可以毛遂自荐吗?」

    「妳这是什幺意思?」他的声音懒懒的,不再有太多浓情蜜意,到像是刚认识他时,那种邪媚的气质。

    「就是,我们还是朋友的意思。」

    「如果妳同意分手是我提的,我就赞同妳这句话。」

    「你去死吧,是谁提的有什幺好计较。」

    「可是人家不甘心。」

    「姐姐我开心得很呢。」我手指绕着髮尾,才分手连态度都变了,以前还宝贝宝贝地叫呢,好像我是块别人碰不得的珍宝……

    于是,我们从男女朋友,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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