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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_分节阅读_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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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主便是。”青篱的眼里满是宠溺,绛紫的请求,他向来有求必应。

    绛紫换下睡衣,挑了一条白色衣连裙穿上。镜子里亭亭玉立的娇俏女子,眉目如画,水晶发箍使披散的长发大放异彩,玲珑有致的身体凸现女人味,原来自己也可以打扮得如此好看。

    青篱十分满意,微笑着点头称赞,他拿起茶几上的车钥匙,从沙发上站起来,一步一步地走近绛紫,搂着她的纤纤细腰,在她的额头亲了一下,说:“幸亏你不是一般人。”

    “我虽不是一般人,但走在路上的时候,还真有过一回艳遇。”绛紫把下巴一扬,看向窗外,恰好看见一辆黑色的高档车子开进大街。

    青篱假装吃醋,修长的手指捏着绛紫的下巴,让绛紫正面对着他,“今天我看谁敢来和我抢你。”

    说什么就来什么,青篱怎么也没想到无心的一语,竟那么灵验。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

    绛紫爆笑。

    青篱耸了耸肩,心说,老天也太不给面子了。

    绛紫见青篱梗在那里,忙推了推他,说:“快去开门。”

    来人着实让绛紫吃了一惊,程慕丰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果真是他的座右铭。

    在电话里婉拒他见面的要求,没有想到,他会厚着脸皮来访,糟糕的是青篱也在场。

    “怎么,不欢迎我?”程慕丰自我调侃,心里明白自己是不受欢迎的角儿,但既然来了,他就不能不战而败。

    其实,他打电话之前,没打算过来自讨没趣。

    但和绛紫通了电话后,从绛紫甜甜的声音里,他听出了端倪,她十有**是恋爱了。

    他想知道,到底是谁有这么的魅力,能让绛紫狠心拒绝他的求婚。

    这不,一来就和风度翩翩的青篱撞上了。

    跟青篱对视三秒钟,他就知道自己哪个地方输给了青篱。

    青篱的眼里只有一个绛紫,而他不是。

    “程慕丰,你来得好快,出乎我的意料。”绛紫没话找话说。

    “我没告诉你吗?我投资的电影就是在这幢别墅里取景的,剧组在这儿逗留了一个月。”程慕丰目光锁住恬静淡雅的绛紫,能把白色裙子穿出出尘气质的绛紫算一个。

    “原来金主是你。”绛紫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真心佩服自己的记忆力,程慕丰确实跟她说过取景的事儿。

    “以前我找你拍戏,你总说你不是演员,演不了别人,也不想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程慕丰不紧不慢地说着,目光移到青篱身上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来他不是好惹的人,看他一副想要杀了他的模样,便知他的占有欲不是一般的强。

    的确,过去程慕丰在街头遇见她时,曾直截了当地提出,要请她当电影演员。那时,她就用了自己偶然间看到的诗句回绝了他。

    第一百九十八章 巨星(六十七)

    虽然直言拒绝,但不知怎么的,程慕丰就缠上她了,他们总是不期而遇,久而久之,也便熟了起来。

    他是成功的电影投资人,而她则是默默无闻的网络漫画师。

    本该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过客,却因程慕丰的执着,有了更深的交集。

    现在,程慕丰都已插手她的漫画作品出版权了。

    想一刀两断,未免太无情了。

    故绛紫从未断然拒绝过他。

    “站在门口说话,显得我们太没礼貌。程先生,请进。”青篱侧着身子,让出一条道来,程慕丰得以进入大客厅。

    青篱关上门,不等绛紫说话,就去厨房泡了三杯茶,端到客厅,递了一杯给程慕丰,绛紫自觉端起一杯,他自己也拿了一杯。

    情敌与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程慕丰道了谢后,便说:“我该如何称呼你?”

    一句话,火味十足。

    青篱翘着二郎腿,抿了一口茶,漫不经心地说:“我是她的老公,你跟绛紫关系好,叫我青篱就行了。”

    噗——

    绛紫嘴里的一口茶全屏给了厚厚的地毯,她狼狈地用纸巾插了插嘴,微微一笑,说:“喝得太快,呛着了。”

    昨天还是男朋友,今天就成老公了,这身份变得也太快了。

    程慕丰见绛紫没反驳,信了青篱几分。可他从来没听绛紫提起过青篱的事儿,他们分开才两个月,绛紫就有了男人,他们莫不是闪婚?

    “恭喜。”程慕丰言不由衷,不冷不热地说下去,“六个月前,我曾向绛紫求婚,却遭到她的拒绝。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你们就喜结连理,可喜可贺。”

    “我收下你的祝福。”青篱说。

    “慕丰,你不忙吗?”绛紫想赶人,听着青篱和程慕丰的一搭一唱,她就想封住他们的嘴,好图个清静。

    “差点忘了正事。”程慕丰大叫一声,情绪激动,语速变快,“绛紫,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神秘药师吗?我找到他了,就在前天。那天我去古董铺里淘宝贝,他也正好在那里。起先,我以为他是个古装爱好者,一天到晚喜欢穿着古装招摇过市。经店老板介绍,我才知道自己的目光有多么的迟钝。一件上百年的长衫在我眼前晃了半天,都没发现它是件难得的珍品,真是眼瞎。我跟他攀谈后,才知他就是那神秘莫测的药师。”

    绛紫和青篱四目相对,会心一笑,估计那位药师也跟他们一样,不是人类。

    “找到了药师,你奶奶的病就有了痊愈的希望。你打算什么时候带你奶奶去找药师治病。”绛紫关心地问。

    “药师出了远门,得再等一段日子。我跟他说了奶奶的怪病,他说是小毛病,不用担心。”

    “对了,朱老板的事,还得请你高抬贵手,我已经不怪他了。”

    “你都不计较了,我不会斤斤计较的。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二位了。”

    晚上,青篱对绛紫格外温存,绛紫昏昏欲睡之际,迷迷糊糊地听到青篱的温柔细语,“三天的相濡以沫,我总觉得是偷来的幸福时光。”

    不用说,青篱的再次离去,深深地打击了绛紫。

    绛紫一直都清楚,青篱能腾出三天时间来陪她,实属不易,把青篱留在自己身边更是件奢侈的事。

    绛紫并非麻木不仁,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漠不关心。

    每天晚上听到的鲛人歌声,不是她自己凭空臆想出来的,她是真的听到了。她只是佯装沉睡,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好让青篱抽身离去,到泳池边跟鲛人会合密谈。

    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提心吊胆,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清晨,绛紫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青篱,指尖触及的是一片冰凉,身边早已没了他。

    青棣子孙携吞噬卷土重来,太和幻境危矣,我去杀怪,勿念!

    豆大的字,在液晶电视屏幕上闪烁着。

    青篱还是走了。

    他自以为将她排除在危险区外,就是给了她最大的安全。

    殊不知,没有了他,残缺的她要如何度过余生。

    莎士比亚说,爱情是种疯病。

    她早已患上不治之症。

    真是疯了。

    绛紫摇身一变,成为时髦靓丽的女子,走在街上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边走边想,去找青篱,自己只会给他添麻烦,而她也不想永远地缩在青篱的保护罩里,无所事事。

    沧沧他们都已去太和幻境救明歌,她不会捏仙诀,一个能让她在水下行走自如的仙诀。入太和幻境,只会给他们添麻烦。

    她的术法令她无地自容。

    吞噬是人造的怪物,一定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消灭掉吞噬。

    古人说,世间万物,皆相生相克。

    既然有所制约,那么,找到方法制服吞噬,只是迟早的事。

    但这样的事,宜早不宜迟。

    不知不觉间,她已走了许多路,认真打量四周的景物时,天色已微微发黄,她抬头看天,估计要下雨了,得找个避雨的地方躲一躲。

    绛紫扫视四周,赫然发现一家公立图书馆静静地坐落在闹市中,图书馆——闹市中的宁静地。

    绛紫想也不想地钻入图书馆,登记办证,藉此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

    她在一排排书架间穿梭,迫切地想要找到一本能让她惊喜的书,一本关于吞噬的书。

    半个小时的功夫,她就翻看了一大堆关于环境污染的书籍,抱着极大的希望,到头来希望化为泡沫。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有多么的糟糕。

    她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绝不能打退堂鼓。

    一旦坚强不屈起来,小宇宙就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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