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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耽美小说 -> 昨夜杯酒不曾消全文免费阅读

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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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了十几秒,罗文继续剥着橘子,轻缓地说:“是不是哪儿死的快,你就要往哪蹿?”语气中丝毫听不出怒火的意味,只是语气较之前略重。

    沈星辰知道这个性情淡如水的发小此时这是不高兴了,于是又摆出一副没脸没皮的样子。“哎呀,我是个男人,以后要养老婆儿子的,一线工作比后勤工资高多了。”

    “钱重要还是身体重要?”罗文瞪着沈星辰,还没等沈星辰开口回答,低下头无奈的嘀咕起来,“我就多余说这句,在你看来,钱比命都重要,身体算个屁。”

    沈星辰一愣,随即腆笑着用头去蹭罗文的手,说:“还是亲爱的最懂我——”

    “滚!”罗文推开他的头,“叫了这么多年,你倒是娶啊!”

    “我倒是想娶,”沈星辰嘿嘿一笑,“你也嫁不了了啊,总不能逼你跟邵伟离婚吧。那不成了强抢良家半老徐娘了?!”

    罗文伸手又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

    “唉,老婆我是娶不成了,”沈星辰把双手重新枕在脑后,想起刚才调戏小护士的时候得知自己在爆炸后昏迷了半年,被罗文强烈要求转回自己所在的医院方便照顾,“我儿子呢?我在这睡了半年,他怎么样了?”

    “你儿子还不是我天天去喂、去放风,”罗文一边往那张嘴里塞着橘子,一边说,“你邵哥说狗身上细菌多,萝卜还太小,不想我把你儿子养在家里,我就天天去你家,正好顺便帮你收拾屋子,等你随时回去。”

    “卧槽!”沈星辰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邵伟这人也太不讲究了,以前你儿子天天骑我儿子身上满街跑的时候,他怎么不嫌细菌多?!”一边叫着,还一边喷着嘴里的橘子水。

    “行了你,”罗文把重新按倒躺在床上,“他也就是有点小心眼,其实对你儿子好着呢,买的狗粮比你买的还贵。”

    “不行不行,天天吃好的,回头给你们惯坏了,我可养不起了。我病好了,我要出院——”沈星辰说着就掀了被子,要起身下床,却被罗文一只手按倒。罗文少年时是国家武术队的,一身腱子肉,可怜身娇体弱的沈少爷在罗文面前就像个小鸡子一样,被罗文一只手就死死的按在床上,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力。

    “这是我的地头,我说了算。”罗文把最后几瓣橘子塞进去,起身要走,“好了,我要走了,晚上给你送饭,想吃什么?”

    沈星辰见力量悬殊太大,也不做无谓之争,抛了个媚眼,说到:“你知道的。”

    “滚,你刚醒,最好喝点汤补补,不准吃拌面。”罗文不理他的恳求,一边往门口走,一边说着,“我看着买吧,反正你那点小癖好,我门儿清。”话音刚落,病房门也从外面关上了,剩下沈星辰一人躺在床上,空气突然重归寂静。

    沈星辰的神情冷淡下来。半年前最后一次任务,按理说是没有危险的。几个小走私犯,即便抓了,又不是贩毒,也砍不了头,何至于闹出如此大的动静。突然发生的船舱爆炸,炸得他猝不及防,以至于被震上码头栏杆的最后一刻的意识还是——“哎呦卧槽,什么情况?”是要毁尸灭迹,还是要他的命?如果是跟他有仇,又是谁这么清楚他的习惯,知道他下令收队之后会回身继续清查一遍?是谁要下此狠手,置他于死地?

    一躺半年,脑子都昏昏沉沉的。沈星辰摇了摇头,忍住阵阵发作的头痛,不放心又摸摸自己的脸,所幸没被火烧到,只是被震翻了,又受到撞击,没破相没把脑子震坏就好!沈少爷平时最爱惜的就是自己的脸和脑子,他一直认为自己到现在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就是没有女人能容忍他比自己长的还好看,而到现在也没找到男朋友的原因就是没有男人能容忍他比自己还聪明。

    沈星辰打开了床头柜抽屉想拿手机,他知道在罗文的医院里,她肯定会把一切都安排好,只等自己随时醒来。也许,哪怕自己一辈子都醒不了,她也会等着吧。

    沈星辰在抽屉里摸索着,突然碰到一本书,拿出一看,居然是自己在出事前看的一本小说,还没看完就挨炸了。随手一翻,发现有一页里夹着一片书签,印着美国队长的振金盾牌。但他隐约记得自己当时刚打开这本书,还没看到五页纸,而书签这页已经快到两百页了。

    “这也太贴心了,”沈星辰心想,“果然好白菜都容易被那啥拱了。”难怪自己在昏迷时总觉得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敢情是受了这些情节的影响。他拿出手机,在群里发了一条短信“我醒了,队里怎么样了?”

    消息刚发出去,群里就炸开了锅,只有5个人的群里顿时热闹的像个菜市场。

    “沈队,你终于醒了!”

    “沈哥,现在怎么样了,一切正常么?”

    “能活动了么,能不能下地?”

    ……

    沈星辰顿时头都大了,在群里发了一条“你们要刷屏么?!”刹那间,手机静止,四处无声。

    自从大学毕业被分配到这个偏远到鸟都不来这生蛋的缉私队,沈星辰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五年时间当上了支队长。当时在学校因为分配的事,跟领导大吵一架,闹着要去分局刑侦,以他的成绩,分局应该抢着要才对,结果,领导以他成绩太好为由,要他去加强边防力量。

    刚到单位,沈星辰一肚子怨气,进不了刑侦就无法调查父母失踪的事情,还要被发配边疆混吃等死。于是,他一直消极怠工,全队都觉得他这人阴沉,但碍于他是高材生下放,又都不敢惹他。尤其是眼睁睁看着相交多年的损友楚青阳继承了他的遗志进了分局刑侦队的大门,他的怨气简直要冲天了。但楚青阳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立功可以申请调职。所以想进刑侦并不是没有机会。从那天开始,整个缉私二队的人都以为沈星辰鬼附身了,就像输血输错品种一样成天忙前忙后,就盼着辖区出现一个大毒枭或者走私大鳄。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年里还真给他等到过几起不大不小的案子,这不要命的精神倒还真让他立过两回功。到了第五年,可能领导觉得再不给他升职,他都能激进地把自己玩死,于是…成功当上了队长。

    这下沈星辰可开心坏了,职也升了,功也立了,总能调动了吧。为了去刑侦上手的更快,他还特地回公安学校读了个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生。但是他太天真了,好不容易培养出的队长,怎么可能拱手送人?!于是…一次次申请,一次次驳回…

    沈星辰在队里的脾气也出了名的越来越坏,对谁都不苟言笑。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知道沈队这是工作严谨不爱笑,其实私下对下属都非常关心。

    他记得刘毅的胃病,常年监控着队里大办公室的药箱,胃药那格一空,他就会及时补上。他还告诉刘毅是罗医生老妈子病太严重,经常往他口袋里塞胃药,自己又不吃,只能塞进办公室的药箱。他记得赵雨桐的生理期,每次到了那几天,就不让她出外勤,每天早上还会给她带红糖姜茶。他告诉赵雨桐自己喜欢喝红糖姜茶,网上一买一大堆,回回喝不掉就过期浪费了。他记得张鹏远在偏远山区的父母,时常自掏腰包以队里的名义给他们汇钱。他告诉张鹏队里有帮困指标,不汇钱的话人家会以为他贪污的。他记得韩无清爱喝黄山毛峰,韩无情抽屉里的茶罐就没有空过。他告诉韩无清那些毛峰是自己在黄山种茶的亲戚每季都要按时进贡,直接邮寄,拒绝无门,自己又不喝,只能让他清仓。

    几次之后,全队人都知道沈队长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也逐渐摸清了他的脾气和相处之道,一如既往的爱戴他。

    沈星辰发现群里半天还没动静,只得继续发信息“还有喘气的么?”

    “有!”

    “呼——”

    “喘着呢,沈队。”

    望着手机,沈星辰不自觉笑出声,“事无巨细,汇报!”

    “沈队,我们下班去看你。”

    “就是,当面汇报!”

    “沈哥,我们想死你了。”

    ……

    手机又安静了,沈星辰把手机放回抽屉,想下床活动活动,扶着柜子,扶着床沿,扶着墙壁,一步步挪到病房门口,才发现自己的腿伤的真的有点重,连路都走不稳。

    走出病房的那一刻,突然左腿一软,整个人就要摔倒在地上。刹那间,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接住了他,看样子是这个医院的医生。男人将他扶起,那一刻他们的脸只相隔五公分。就算来不及细看,沈星辰也发现这个男人长的非常精致——眼睛不大,但是很亮,睫毛很长,嘴唇清薄透红,映在白到几乎透明的脸上显得特别的…娇嫩。

    沈星辰自认长的已经很漂亮了,就差每天早晨被自己帅醒,但是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显然被比的黯淡无光。有那么一刻,他差点没忍住想要就近吻上眼前那俏白的脸颊,好在那个男人及时把他扶起,对他说:“32床,你腿有伤,别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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