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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公孙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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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里衍想喝酒,因为没有办法和秦牧睡觉,她发愁,愁得要命,不一起睡觉哪里来的儿子呢

    秦牧不回来,她也进不去军营,只想借酒浇愁。实际上也不纯是浇愁,五粮液太好喝了,不愁她也馋啊。只是没有五粮液了。

    上一次近卫团聚餐,把所有的五粮液都喝光了,余里衍想喝也没有。

    就算有也轮不到她喝,有折美凤在呢,能偷她早就偷光了。

    折美凤也想喝酒,若是往日里,就要回汴梁了,可是现在她舍不得走,马上就要打梁山了,这热闹她必须掺合。不走又想喝酒,于是就想到了寡妇酒馆。

    自己一个人去,好像不太像话,拉着姐姐去,想也不要想。折美鸾现在全身心投入到秦牧的民政工作里面,事实上整个吴家庄已经脱离了大宋的管辖,完全纳入了新时代的轨道。

    一切大事小情,民间的工厂的,都汇总到折美鸾手里,她每天忙的很。

    原来折美鸾不知道管理一个村子都这么难,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关键是吴家庄采取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如果按大宋的老办法,那就没事了。根本什么都不用管,你们爱死去死,能交税就行。

    现在她哪有空闲时间陪妹妹去喝酒,若是发现美凤这么不着调,美鸾不揍她一顿就算是好姐姐了。

    折美凤也不能拉着贾红线几个一起,那几位娘子也都泡在军营,跟着秦牧学习,每天忙的要命。于是挑来挑去,只有傻公主了。这个公主虽然傻,但是很能喝。算是个好酒友。

    余里衍就被折美凤拉上了寡妇酒馆。她觉得这招牌真不吉利,寡妇酒馆,自己可不是寡妇。可是喝酒还是很诱惑的,先不管那么多,来两口再说。

    李小娥的酒是从汴梁运过来的,自然和五粮液完全没办法比,余里衍和折美凤都喝的皱眉头。

    “掌柜的,”折美凤叫过来李小娥:“你家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酒了,这也太差了。”

    其实寡妇酒馆的酒不算差,在汴梁已经是中上水平了。吴家庄的厂子多,工资高,也就意味着村民,或者说工人,这个群体手里有大量现钱。李小娥不是不会做生意的女人,她买的酒,对得起眼下吴家庄的经济水平。

    只是汴梁再好的酒,也不可能和五粮液相比。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五粮液比着,折美凤怎么也喝不下去本时空的酒了。

    “折娘子,”李小娥连忙陪笑说道:“可不敢欺瞒小娘子,这真是京城的好酒,奴可是一滴水也没掺。”

    折美鸾和折美凤一般模样,李小娥是从折美鸾手里接过的抚恤金,她非常感激也尊敬折美鸾,所以连折美凤也尊敬上了。她也不知道来的是哪一位折娘子。

    “好吧。我就将就点吧,你弄俩好菜,要炒菜啊,不要糊弄我。”有俩能吃的菜也不错

    。

    李小娥厨艺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大宋顶呱呱的。没别的,因为她身处吴家庄啊!

    近卫团从秦牧这里学会了炒菜,有时候战士们也会来寡妇酒馆消遣,一来二去熟悉了,李小娥就从近卫团这里学会了炒菜。

    炒菜,不是高科技,没多难学。炒成秦牧这样的高度,需要钻研和磨练,但是炒出后世街边小饭馆的水平,真不难。

    李小娥很快就学会了炒菜,甚至还练出了几个拿手菜。

    尤其松鼠桂鱼这一道,算是寡妇酒馆的招牌菜。

    时间不大,几样炒菜摆在了折美凤和余里衍面前。

    “丫头,吃吧,记得吐刺啊。要不扎死你,姐夫可饶不了我。”折美凤就不会好好说话,明明是关心余里衍,也说的夹枪带棒的。

    “姐姐,扎死你也扎不死我的。”余里衍瞪着一双眼睛天真的说:“秦牧喂我吃过鱼,我会吃鱼。”

    折美凤气的差点把余里衍给踢楼下去。这什么话啊,是人话吗。可她是个小傻子,自己怎么说,也算正常人吧,不能跟小傻子置气。

    一边生着闷气,一边喝酒。这时候,就听角落有人说话。

    “掌柜的,给我也来些那样的菜。”

    李小娥连忙跑了过去:“道长,你也要那些菜吗”

    “是,麻烦掌柜的,给我也一样上菜。”

    “道长稍等,奴这就去做。”李小娥连忙吩咐下去。掌勺的除了她自己,还有她俩闺女,如今厨艺都不错。

    折美凤扭头看了一眼,那一桌独自坐了一个人,是个道士。

    如今的吴家庄早不是原来的小小村落了,因为这里有火柴厂,还有接踵而来的造纸厂香烟厂,而且任员外把自己的果品厂也全搬到了这里,导致买货的运料的船只人流不断,吴家庄码头从早到晚,熙熙攘攘全是人。

    有个道士出现,一点也不奇怪。

    折美凤没多理会,喝酒吃菜要紧。这个酒虽然差劲,菜还算不错,怎么也有姐夫五六分功底,胜在新鲜,趁热快吃。再不吃全被傻公主一个人吃完了。

    道士面前有一碟果子,一壶酒,正自斟自饮。大宋的饮食和后世还是有不同的,很多东西都能下酒,比如用各色果子干下酒,这在后世太罕见了,可是在这里属于正常。

    他刚上酒楼没多久,按照往日惯例,就点了果子配酒,可是没想到接下来看见折美凤余里衍两位娘子,点了四五个热气腾腾的菜肴,全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他这才动了心。

    不行,我得尝尝。吴家庄有酒馆本就让他惊讶,而酒馆里面更有全新的菜式,这简直是奇迹了。要知道汴梁都没这么好的菜。

    这人正是梁山中的一员大将,入云龙公孙胜。

    宋江总算找到他了。一回梁山,公孙胜就听到了宋江的诉苦。说起两次打吴家庄的事情,尤其是雷横

    和张青全死在吴家庄,两百人马一个也没跑了。

    而且吴家庄出好东西,什么火柴香烟手表摩托车,都是吴家庄出来的。

    公孙胜是个道士,在梁山上,是最有学问,见识最多的一个人。军师吴用和他比起来,差太远了。

    吴用是一个教书先生,四书五经他就会,演义话本也知道一些,可是真正的学问,吴用是没有的。

    公孙胜不然,这时空道观和寺庙,是真正的藏书所在,和尚和道士,是仅次于文人的存在。他们有学问,而且就杂学来说,和尚道士还远超文人。

    公孙胜就是这样一个杂家。腹有乾坤,见多识广。可是他也不知道火柴香烟手表摩托车。而且也想不出来怎么两百人一个也没跑了。

    这不符合大宋的科技水平呀——当然他也不会用科技水平这个词。

    于是公孙胜决定亲自来看来,他到是有很端正的工作态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来到吴家庄,登上寡妇酒馆,他先就被炒菜震惊了。

    这味道,绝!好吃!

    不管别的,先吃点喝点再说。于是公孙胜有滋有味的开始享受起来。

    一边吃,他一边招来了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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