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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方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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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好音已经绝望了。

    她跑到这里,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背后中了一箭,右腿上中了两箭,身上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伤口,正流着血。

    方好音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伤口的疼痛感变成了麻木。

    疼痛不怕,至少告诉自己还活着。麻木就可怕了,看样子血快流干了,自己要死了。

    只可恨没有杀掉狗皇帝。

    其实她连皇帝的影子都没看到。

    她和哥哥来到汴梁,是为了打探朝廷的消息。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使命,就是去梁山泊联系当地的好汉头领宋江。

    如果不是为了去梁山,他们是不会在韩城县落脚的——不顺路。从南边过来走汴河,直接到汴梁,不用经过五丈河。

    去梁山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宋江一心只想被招安,当大宋的狗官,根本没心思造反。

    幸亏宋江还有点江湖义气,没有绑了他们送给大宋朝廷。

    这点到是方好音高估了宋江的底线。

    宋江就是绑了他们给朝廷,朝廷也得理他才行。现在是朝廷根本不搭理他,当他是个屁。他想贴人家冷屁股都贴不上去。所以也就没把这兄妹俩怎么着,反倒客客气气的送走了。

    你们造你们的反,别连累我就行。

    于是兄妹俩来到汴梁打探军情。

    听市井流言所说,朝廷准备派媪相童贯领军,近日就要开拔出征,平定江南匪患。

    媪相,真是敢叫。

    方好音是识字的。她爹方腊是江南财主,有钱,她自然从小就受到很好的教育。文武双全。

    媪,就是老太婆。

    童贯一个大男人,没了男人的根,进宫当了宦官,给自己按个老太婆的名号,简直是可怜可笑。

    宦官领军打仗,大宋朝没男人了吗

    看来该当爹爹起事。大宋朝连能领兵的男人都找不出一个,比自己这姑娘身都不如。

    他们兄妹本想接近李师师,然后看看有没有机会干掉当今皇上,可是一直没有成功。

    别说皇上,连李师师他们都见不到。

    樊楼行首,可不是有俩钱就能见到的人物。起码的身份你得有。可是他们兄妹是什么身份呢

    大宋的身份是白丁两个。一个还是小娘子。

    实际呢,反贼方腊的亲儿子亲闺女。

    这俩身份哪个也没用。后一个更不能暴露。

    见不到李师师,又得到了童贯即将发兵江南,方好音的哥哥就回去报信,留下妹妹继续探听。

    这样的安排并没有错误,这年代又不是后世工业国家有完备的通讯工具。方腊起兵是迫于形势,花石纲搅的江南民不聊生,老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所以逼不得已就造反了。

    方腊自然没有提前安排间谍在汴梁打探消息。

    方氏兄妹一个留下一个回去,正是眼下最好的解决方案。

    哥哥方豪回去可以带兵,是方腊很重要的助力,所以他要回去。

    妹妹方好音是个

    小娘子,即使再武艺高强,也没法领兵作战,所以留下继续打探消息。

    怪只怪方好音武艺太高强,哥哥一旦不在身边,她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既然来到京城,怎么能不去试试取了皇帝狗命呢。

    如果自己杀了皇帝,爹爹定然能更容易的推翻大宋,天下就姓方不姓赵了。

    方好音艺高人胆大,趁着夜色就摸进了紫禁城。

    她走的路线和秦牧恰好相同,都是从金水河进入护城河。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也没第二个选择。

    秦牧他们动手早,因为要翻箱倒柜找宝贝花时间。

    方好音就简单了,她只要杀了皇帝赵佶就可以,所以比秦牧他们出发的晚——更晚点人睡的更熟,方便她行事。

    可是她太低估了大宋禁军的能力。纵然大宋武备松弛多年,禁军里面大部分人连弓都拉不开,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号称八十万的禁军,怎么能没有高人存在呢。

    豹子头林冲,这样响当当的人物,就是禁军教头。

    守卫紫禁城的兵将更是有一些好手。

    方好音可没有秦牧一身高科技装备,她进入皇城还算顺利,毕竟有点本事的军官也不会被派到墙头受夜风,可是进城之后就遇到麻烦了。

    各种明哨暗哨,躲得过一个躲不过两个。很快她就被巡夜的兵将发现了。

    连延福宫的墙都没沾到,方好音就陷入了重重围困。

    在付出一身伤口的代价之后,方好音不知道砍死多少敌人,才冲出重围,来到了马道前。

    这时候她已经快要接近晕厥了,只靠着一股勇气支撑着没有倒下。

    城墙上,已经有兵丁放下弓箭,抄起了刀斧。显然他们不打算射死自己,而是要捉活的。

    身后的追兵也不远了。借着月色,她都能依稀看清楚对方贪婪的眼神。

    抓住自己之后,升官发财是肯定的了。

    方好音性格刚烈,纵然落入绝境,她也不肯自杀。就是死,也要再砍死几个大宋的官兵,然后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这才是武者的尊严。

    手中的刀子,不是拿来砍自己的。

    刀锋上的血,必须是敌人的血。

    方好音深吸一口气,已经麻木的右腿似乎又恢复了点知觉,既然敌人不肯放箭,那么自己就走过去砍他们。

    秦牧眼看着一个蒙面的黑衣人瘸着一条腿,顽强的举着刀向上前进,不由得有点佩服。

    这是牛人!

    什么都没有,就凭一把刀子敢独闯紫禁城——好歹你得有个夜视仪呀。

    换了自己肯定没这胆量,就是给自己两把刀也不行。这不是干事情,这是送死。白白送死的事情秦牧不会干。

    可是他虽然不会干,却很钦佩敢这样做的人。

    虽千万人吾往矣!

    如果换一个环境,他可能只是佩服就完了,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不管,因为这群人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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