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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方好音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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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红线的香闺如今变成了战地医院。

    可是主刀的医生却有点不靠谱,正盯着眼前这一具胴体发呆。

    怎么这个小黑是个女人。

    秦牧完全没有想到这黑古溜秋的家伙竟然是个大美人。

    要知道的话,自己还会不会剪破她的衣服呢想来还是会的,医者父母心,医生眼里不分男女,全是病人。

    可是毕竟美女和凡夫不同。一具赤裸的美女肉体横陈在秦牧面前,要说秦牧不心动,他自己都不相信,要说心动吗,还真不是那种感觉。

    因为方好音浑身上下都是血,只是擦干净小脸蛋看出是个大美人。

    一路上方好音和贾红线待在车厢里面,以贾红线的精明,本来能发现方好音的女儿身。可是贾红线被c4暴烈的性格惊呆了。

    她是打过狙击枪,还亲手杀过人,可是枪支杀人和弓箭杀人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给人身上来个洞,不过大小而已。

    她也扔过手榴弹,在野外,什么也没炸到,只是一地土,而且爆炸时候还被秦牧按在地上,什么也没看到。

    炸药就不同了。她耳听着不似人间的狂怒声音,眼看着飞在半空的断臂残肢,整个一副地狱景象。

    这个场面对她的刺激太大了。

    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表哥那个地方的全部本事,各种奇妙的宝贝,可是相对来说,视觉刺激不强烈。

    无人机绘图,只让她惊奇,手机拍照,让她喜欢,狙击枪杀人,让她感到操纵世间生命的满足感。但是炸药的横空出世,让她感觉到自己是那么渺小。

    所有的一切,在炸药面前都会粉身碎骨,包括自己也包括表哥。

    一路上贾红线都没缓过神来,直到秦牧在自己的闺房把方好音的衣服全剪开,一个大美人光溜溜的出现在两人眼前,她才醒悟过来。

    这是别的女人啊!

    太狡猾了,竟然扮成男人来自己家里。

    女人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理智。她也不想想,方好音怎么会想来她的闺中。

    她连贾红线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不过说什么都晚了,这血糊糊的一身,得治。

    秦牧别的没多带,急救包却带了不少。保命的玩意,富裕点没坏处。

    小屋的窗户被挡的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透不出去。两台射灯摆在身边,给方好音美丽的身躯加了一层柔光,更显得极端妖艳。

    又美丽又可怕。

    贾红线已经擦拭干净方好音身上的血迹。秦牧仔细检查过后发现,方好音真是好运气,或者说本领高强。

    看起来一身血迹很吓人,可是真正致命的伤口却没有。

    那么多禁军围攻一个要杀皇帝的刺客,肯定都下死手,不会留情面。如果不是方好音武艺高强,绝对不会在各种间不容发的瞬间躲开致命的攻击。

    这些伤口只要抹上药就可以恢复,愈合后连疤痕都不会留下,应该问题不大。

    真正致命的是背后的一根箭,插在右边肩膀下方。还有右腿上两根,都深深扎在肉里。

    这样就不得不动刀子了。

    秦牧接受过残酷的战场训练,治疗外伤是必不可少的技能。

    说干就干。

    全套的战地手术器材摆开,秦牧主刀,贾红线做助手。

    一台手术历经两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

    秦牧亲手给方好音涂好药膏,包好绷带。

    这个活贾红线当然不想表哥做,在别的女人身上摸来摸去,她肯定心里不好受。可是医疗技能也是技能,不是随便缠缠就行的。这点分寸她还是懂得。

    等一切收拾结束后,秦牧才想起自己还抢了一幅画。

    还好,不算白白逛了一趟皇城。

    若是没有这幅画,只捡了一个麻烦回来,他真是亏大了。

    不说那些炸药,就是方好音用的抗生素,在大宋来说比黄金贵得多,说是保命仙丹一点不夸张。

    她到好,一分钱没花,一句谢谢没有,就都享受了。

    方好音也没法说谢谢。她失血过多又被震的五迷三道的,再加上手术这一通折腾,纵然有麻药顶着,她也受不了这番痛苦。一直是昏迷不醒。

    秦牧打开盒子,检查今晚的战利品。

    不是一幅画,却是一副字。

    字体非常熟悉,是著名的瘦金体!

    宋徽宗的字,值钱了!

    宋徽宗虽然在历史定位上是昏君一枚,可是他的艺术成就非同小可。

    就好像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徽宗的祖宗抓了,亡了国,可是李煜的词千古流传,人称词中之帝。

    宋徽宗赵佶也是如此。

    在他手里,北宋亡了国,不过他的字却被世人乃至后人追捧。

    单从书法艺术来讲,瘦金体的确自立门户,属于开宗立万的层次。

    有他的一副字,今晚的辛苦不白费。

    秦牧没有自大到今晚就找到《清明上河图》,这不现实。他今晚只是探路,剩下的不过是顺手牵羊的事。

    现在看来,这一头羊还挺肥。

    看看写的什么吧。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芳。攜手等歡愛,夙昔同衾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翺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繁体字,那是肯定,现在都这字。

    这是一首古诗。不过秦牧却没听说过。

    在脑海里转换成简体字,是这样的。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夙昔同衾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这什么意思呢。

    因为是繁体字,在脑海里要和简体字对照一下,秦牧没有能立刻想明白。

    念一念吧。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秦牧念了一遍又一遍,贾红线都快学会了。可是贾

    红线也不明白内里的深意。

    她是识字,可是识字未必就是有学问。

    她是在白鹤庵长大,能记账会算数就是好本事了,难道还要皓首穷经去考状元吗

    她对字画的认识,就是值钱不值钱,至于内容好坏,不关她的事,她也不上心。

    秦牧多少有点明白了,这是爱情诗。只是不知道谁写的。而且这爱情诗还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男男之恋。

    安陵是谁,他不知道,但是龙阳君太著名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魏王男宠。

    所谓龙阳之好,就是男人爱男人的文雅表达。

    看来和道士鬼混的男人真的是大宋皇帝赵佶呀。

    就是不知道安陵君谁。秦牧倒是知道信陵君,课本里面有,安陵君也许有吧,只是秦牧实在记不得了。

    他问贾红线,贾红线摇摇头,不懂啊。

    双飞鸟,共翱翔,这个她知道,可是安陵君是谁,她怎么知道呢。又不是大宋的有钱人,她连了解的兴趣都没有。

    可惜没有这时空没有网络可以连接百度一下,只好拿回去再说了。

    正在秦牧遗憾的时候,就听床上传来声音:“哼,安陵君都不知道,果然是个小小家丁。”

    秦牧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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